生豬產業項目
一、項目類別
(一)“9+3”貧困縣生豬養殖扶貧項目
主要支持實施“大場帶小場”行動,“大場”通過“公司+合作社+農戶”、收購、入股、租賃、托管等方式帶動中小養殖場戶發展生豬養殖,推動中小養殖場戶補欄增養,帶動貧困戶增收。在9個未脫貧摘帽深度貧困縣和3個貧困人口超過1萬人的貧困縣實施。建設內容包括:圈舍和糞污處理設施建設、良種引進、能繁母豬增養、仔豬補欄等。擬安排資金4800萬元,原則上每新增出欄生豬1萬頭、帶動貧困人口不少于1000人,補貼100萬元。9個未脫貧摘帽深度貧困縣,每縣申報金額400萬元至600萬元;3個貧困人口超過1萬人的縣,每縣申報金額100萬元至300萬元。
(二)“三個100萬”生豬養殖基地建設項目
主要支持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的“加快三個100萬生豬養殖基地建設”(分別為上海光明集團在黔東南州實施100萬頭、廣州越秀集團在畢節市實施100萬頭和黔南州實施100萬頭)。建設內容包括:圈舍和糞污處理設施建設、良種引進、能繁母豬增養、仔豬補欄等。擬安排資金2400萬元,每個“100萬”基地建設年出欄3萬頭以上的養殖場不低于2個,補助金額不超過800萬元。
(三)“雙千”建設項目
主要支持在全省實施千企(場)引進、千企(場)改造“雙千”項目(一期),推動全省標準化規模養殖水平提高、產能增加和產業轉型升級。建設內容包括:圈舍和糞污處理設施建設、良種引進、能繁母豬增養、仔豬補欄等。擬安排資金600萬元,在全省篩選60個養殖場實施,每個養殖場補助10萬元。每個市(州)申報實施的養殖場數量5個至10個。
(四)科技支撐體系建設項目
支持開展全省生豬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產品開發、集成創新和示范推廣,擬安排資金200萬元。
支持組建生豬產業省級專家團隊,面向全省開展技術服務和培訓,擬安排資金100萬元。
支持建設全省生豬第三方檢測技術服務平臺和生豬產業大數據交易平臺。擬安排資金200萬元,每個平臺補助資金100萬元。
(五)產業經濟研究及宣傳推介項目
主要支持開展產業結構、產業組織、產業布局、產業政策、產業競爭力等問題研究,以及產業發展信息采集、市場調研、品牌打造、宣傳推介等。擬安排資金200萬元。
二、項目實施時限
“9+3”貧困縣生豬養殖扶貧項目和“三個100萬”生豬養殖基地建設項目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設。其他項目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設。
三、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主體
項目申報主體原則上為在我省從事生豬產業相關活動的生產經營主體,縣級農業農村部門,以及符合條件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大專院校和社會團體?!?+3”貧困縣生豬養殖扶貧項目和“雙千”建設項目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作為申報主體。
(二)項目申報程序
項目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公開競爭申報。各申報主體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提交項目申報材料進行立項申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各申報主體提交的項目申報書進行初審,并現場核實后,報縣級人民政府出具推薦申報意見;市(州)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匯總各縣級人民政府推薦申報項目,審查后報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組織專家評審后,向社會發布立項公告;經公示無異議后,下達立項通知。
省屬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直接向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申報,評審通過后立項。
(三)項目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材料應包括:項目申報書和項目申報意見表。項目申報書應詳細說明項目概況、背景及可行性分析、建設目標與內容、投資估算、建設進度、保障措施、效益指標等
四、資金補助方式
(一)財政資金原則上采取先建后補方式補助。
(二)項目立項后,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會同省財政廳擬定資金撥付方案,報經省生豬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審定后,省財政廳會同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將專項資金下達到縣,并抄送市級財政部門和農業農村部門,縣級財政部門向項目建設單位支付專項資金。根據產業發展實際,經省生豬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同意,可向項目建設單位預撥不超過50%的補助資金(“9+3”貧困縣可向項目建設單位預撥不超過60%的補助資金)。
(三)項目建成,經縣級初驗,市級組織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資金。省生豬產業發展工作專班抽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