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名牌產品
一、貴州省名牌產品申報基本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規定;
(二)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含工業產品和食品)、強制性產品認證(3C)、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及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管理范圍等行政許可類或強制管理類產品,必須獲證;
(三)申報產品采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按已備案(公開聲明)的企業標準組織生產;
(四)產品批量生產三年以上;
(五)三年內,申報企業不存在嚴重失信記錄,沒有發生重大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無人員死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安全事故,沒有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六)產品具有注冊商標;
(七)近三年內,產品在省級以上質量監督抽查中均為合格品;
(八)沒有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二、不予受理申報貴州省名牌產品的情形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企業不得提出貴州省名牌產品的申請:
(一)凡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內淘汰類的產品(限制類原則上也不參評)。
(二)列入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3C)及計量器具制造許可證等許可類管理范圍內的產品而未獲證的;
(三)填報申請資料時偽造數據或資料的;
(四)最近三年,有被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判為不合格經歷的;
(五)最近三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事故,或者有存在嚴重失信記錄及重大質量投訴經查證屬實的;
(六)申報產品不具有注冊商標;
(七)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附件:貴州省名牌申報表.doc